2018年黑龙江黑河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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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河学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改善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黑河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于素有祖国北疆明珠之称的黑龙江省黑河市,是中俄4300多公里边境线上我国境内唯一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历经黑河师范专科学校、齐齐哈尔大学黑河分校等发展阶段,2004年晋升为本科院校,2006年纳入省属院校。在六十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培养区域型人才、服务边疆发展、弘扬地方文化为己任,逐渐形成了“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创新发展、育人戍疆”的办学精神。
  
  学校主动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坚持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改善质量。学校占地面积53.6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54.46万元。设二级学院14个,开设36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757人,其中专任教师537人,博士14人,硕士379人。全日制在校生10156人。学校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关键点专业3个,省“十二五”关键点建设学科1个,省精品课程3门,省教学团队2个;获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建有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教育科研基地1个,省学术交流基地1个;十二五以来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28项,获省级科研成果奖344项,授权专利324项;建有黑龙江省TRIZ理论研究所、中俄边疆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比较教育研究所、环艺研究所等研究机构。
  
  学校依托区位优势,拓宽国际化办学视野,积极探索联合办学人才培养模式,与俄罗斯合作院校广泛开展互派学生、互聘专家、学术交往、文体交流、联办学刊、联合培养本硕学生等教育合作交流,凸显了办学特色,形成了办学品牌。学校是教育部第一批确定的“中俄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单位,建有国家级“中俄大学生交流基地”和“俄语中心”,与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共建我国第一个“赴俄留学培训基地”,建有国内第一个中俄高校TRIZ研究推广基地,与俄罗斯合作院校联办第一本双语学刊——《远东高教学刊》,与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共建阿穆尔州第一个“孔子学院”,“携手青春,共享阳光”国际青年大会入选俄罗斯100个最佳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并被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授予“中俄文化交流优秀活动奖”。
  
  学校先后被授予“中俄合作应用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培育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黑河学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学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力、经历及身体条件。
  
  (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所学专业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本校所需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7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要的博士学历和学位。
  
  (七)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博士,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填写《黑河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3),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材料(有过学生干部经历的要把相应材料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在校生证明)一并发送到[email protected]。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X大学XXXX专业XXX同志应聘XXXX职位材料。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1日——5月31日
  
  (二)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8年6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确认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306室。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论文、着作、获奖和课题等)。其中SCI、S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4)其他招聘计划中必备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
  
  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一)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进行面试、试讲、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二)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以电话方式通知或在黑河学院网站(主页下方“公告”栏目)发布。
  
  (三)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七、体检
  
  学校人事处组织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录用
  
  学校将按照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研究,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在黑河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办理聘用手续,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对录用的博士,学校将依据《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黑院政发(2018)15号]文件(见附件)兑现引进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老师 王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456-6842104;0456-6841273;13846330228
  
  报名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黑河学院人事处(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编:164300
  
  本公告由黑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黑河学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doc
  
  附件2:黑河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