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砚山县民族中学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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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解决教师缺额的问题,根据《砚山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砚山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砚教发〔2015〕24号)精神,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同意,我校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在职在编教师14名,现将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见附件)
 
  二、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事设岗、依法依规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条件
 
  (一)砚山县内在职在编初中、小学教师。
 
  (二)具有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表达、沟通、协作能力。
 
  (六)具有承担班主任能力,并愿意承担班主任工作
 
  (七)普通话等级在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八)不符合遴选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它情形。
 
  4.试用期未满的,未转地方编制的特岗教师。
 
  5.近3年内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日至3日(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17:00以前)。
 
  2.报名地点:砚山县民族中学校办(依仁楼4楼)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
 
  按照招聘条件及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不能参与其他学校报名。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考核证书、教师服务证(特岗教师提供)、近三年荣誉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报名时本人填写《砚山县民族中学2018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由砚山县民族中学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凡发现报名者与拟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测试
 
  测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7日上午8:30—10:30。上午7:30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砚山县民族中学融情楼前集中,听取考试要求并参加考试,7:40未报到者视为弃权,不能再参加考试。
 
  (2)笔试地点:砚山县民族中学融情楼
 
  (3)笔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科目的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对应学科初中阶段教材相关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信息技术学科不参加笔试,进行计算机操作、网络维护技能测试,考试时间50分钟,总分100分。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8日上午7:30开始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砚山县民族中学融情楼。
 
  (3)面试人选: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额比例为: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3倍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符合面试条件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8年7月7日下午17:00后在砚山县民族中学内公示。
 
  (4)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方式(满分100分)。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
 
  (5)其他: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已达到面试范围的,可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者有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通知下一名参考人员进入面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测试结束后,公布测试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的遴选计划数,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综合成绩低于65分不予聘用),如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与审核
 
  1.拟聘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工作由学校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关键点对拟遴选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并要核实拟遴选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65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和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给予聘用。已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教师职称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将调回原单位。
 
  五、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砚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76-3138254
 
  砚山县教育局监审股:0876-3127440
 
  六、报名咨询电话
 
  砚山县民族中学校办:0876-3132204
 
  七、其它事项
 
  (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遴选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县教育局确定。招聘遴选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下,由砚山县民族中学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1、岗位设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