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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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普洱市直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及《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报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第2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2018年普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8名,其中,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1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普洱市第一中学位于素有“中国茶城”之称的云南省普洱市,是普洱市唯一一所云南省一级二等高(完)中,是普洱市基础教育领域的龙头学校。2017年1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是云南省7所中学、普洱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学校。
  
  学校占地260亩,办学条件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技术先进。现有教职工238人,其中,专职教师202人。专职教师中有特级教师2人、正高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101人、硕士研究生(含在读)30人。拥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云南省功勋教师、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省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普洱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普洱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和省市级骨干教师、老师工作室负责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一大批业绩突出、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具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
  
  学校着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改善、自我发展能力,逐步形成了“以建设精神文明引领系列化、层次化的德育工作,以培养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打造高效课堂,以培养体艺技均有所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办学特色,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充分彰显了学校“追求卓越、彰显优秀”的办学理念、“普洱最优、省内一流、全国有名”的办学目标、“品德至尚 品行至优 品位至高”的育人目标以及“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的发展目标,是普洱市首屈一指的优质示范性学校。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近三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近三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3、以下25所大学近三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的师范类本科生: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云南大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普通高校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
  
  4.2019年1月10日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5. 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高中
  
  语文1人(汉语言文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英语2人(英语相近及相关专业);
  
  历史1人(历史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地理2人(地理可以相近及相关专业);
  
  (二)初中
  
  语文2人(汉语言文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英语2人(英语相近及相关专业);
  
  政治1人(思想政治相近及相关专业);
  
  历史1人(历史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地理1人(地理可以相近及相关专业);
  
  生物1人(生物科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物理1人(物理学相近及相关专业);
  
  美术1人(美术相近及相关专业)
  
  体育2人(相近及相关专业均可,其中在二本院校特招1人,有啦啦操特长的优先)。
  
  四、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招聘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请报考人员将相关信息及简历投到普洱市第一中学的报名邮箱,经学校初审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邮箱为:普洱市第一中学([email protected]),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8日。
  
  (3)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者,经学校初审后,由学校通知相关应聘者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参加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的招聘会,按招聘程序进入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
  
  2.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11日(周五)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同析4号楼108、109教室。
  
  (2)由学校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3)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报名人员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
  
  (二)审核方式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2017年、2018年毕业生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先由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2019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和试讲,待正式毕业后,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审核先由用人单位初审,普洱市教育局复审。
  
  (三)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公开招聘采取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为主的方法进行。
  
  (二)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11日(周五)上午9:00,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同析4号楼108、109教室。
  
  (三)招聘程序:经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先进行专业技术笔试(30分钟),笔试合格后进入面试及试讲(15分钟);专业技术笔试、面试和试讲内容由专家考核小组指定。
  
  (四)面试及试讲结束后,由专家考核小组确定候选人,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普洱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 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局 0879—2123085
  
  普洱市第一中学 0879—2122932
  
  高老师 18187925006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s://baba.xfshangan.cn/s/1045?action=main)
  
  普洱市第一中学网(https://baba.xfshangan.cn/s/1045?action=mai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试讲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 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普洱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