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泰州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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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泰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面试前,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前还须进行体能测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对象

1.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特殊专技职位为7∶1),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5∶1(特殊专技职位为7∶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3∶1(特殊专技职位为5∶1)的比例确定人民警察职位(特殊专技职位)、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特殊专技职位技能测试)人选出现缺额时,按照与面试(特殊专技职位技能测试)缺额人数2∶1的比例,一次性递补体能测评人选。

3.普通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的通讯工具畅通。

二、体能测评

1.时间安排: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

2.体能测评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不按时间、不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工作主体

资格复审工作,泰州市市级机关招录职位由各招录机关负责;市(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招录职位由该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各招录单位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录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入围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与用人单位已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有用人单位盖章),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外省生源的师范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件。

3.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或者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者《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以原大学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须提供省、市党委组织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该证明须由原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须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

4.报考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或本科学历(学位)证明和江苏生源证明。

5.取得国(境)外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7.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位证书(须普通高等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第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8.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职位代码80)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泰州市户籍或生源证明,以及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9.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职位代码98)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任职证明,同时由所在辖市(区)委组织部门审核认定。

10.报考特警职位的还须提供部队团级以上机关政治部门出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特战(特勤、反恐)分队特战岗位的复员士官或退役士兵身份证明材料。

11.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均须符合相关规定的时间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考生需及时关注泰州党建网(djw.taizhou.gov.cn)、泰州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发布的信息,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如遇不可控因素,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

附件1.泰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机关(单位)资格复审咨询电话.docx(提取码:ncj8)

附件2.泰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资格复审(不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人员名单.xlsx(提取码:xe83)

附件3.泰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司法警察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提取码:7ksh)

附件4.泰州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特殊专技职位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提取码:sqxg)

泰州市公务员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