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公安学院为本市法院系统定向培养司法警察学员,2023年计划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25名(其中女性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不含高校集体户口及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集体户口),取得2022届或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人民法院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具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的优先。
有关招考的学历、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政策问答。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满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定向招考方式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报考者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
二、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20日10:00至2月24日14:00,网上缴费时间为2月20日10:00至2月24日16:00,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3月23日10:00起。报名和缴费的网站为2023年度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专题网站(www.shacs.gov.cn/Link/2023214xy.htm)。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定向招考。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职位。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