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眉山市彭山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局金融合作专员1名,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展规划总监1名、仁寿县财政局高级经济师1名、仁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建筑师1名、仁寿县审计局审计总监1名,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高级工程专员1名。各职位具体信息详见《2023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满十八周岁;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资历、年龄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年龄、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当月。40周岁以下按1982年4月(含) 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按1977 年4月(含)以后出生把握,以此类推。对专业存在争议的情形,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并以认定结果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纪律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我省在职(含试用期内)的聘任制公务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公务员情形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聘任机关公务员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聘期及薪酬待遇
所聘公务员聘期均为3年,其中试用期均为3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最终薪酬标准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协商确定,在聘任合同中明确。具体薪酬待遇详见《2023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8:00至5月20日24:0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职位选择。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和职位表相关内容,了解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名。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2023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近期2寸证件照电子照片及相关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个人履历证明材料,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
4.聘任机关电子邮箱地址。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情形,取消其报考或聘任资格。
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聘任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本次聘任职位,或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直接选聘。直接选聘的程序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条规定进行。
五、考试测评
(一)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聘任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由专家评审小组采取结构化、现场作业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求职意愿和人岗匹配性等。
笔试、面试测评于2023年6月上旬前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达不到70分者不能继续参加下一聘任程序。
六、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并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聘任机关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方面的情况。
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聘用单位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考试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任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https://baba.xfshangan.cn/s/1045?action=main
八、审批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九、办理聘任手续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合同期限均为3年,试用期均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人员由聘任机关解除聘任合同,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在同一职位中进行递补。聘任机关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与应聘者协商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聘任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解除聘任合同情形,违约责任等条款。
十、聘期管理
(一)聘期考核
聘任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聘任机关根据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依据聘任合同,全面考核聘任制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聘任合同期满后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二)日常管理
聘任制公务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和聘任合同进行管理。其职责任务、聘期目标、考核、薪酬待遇等通过聘任合同约定。聘任制公务员在聘期内一般不得变动职位。
(三)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聘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五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十一、咨询和监督
(一)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 028—38169259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 028—37622505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 028—36209428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028—38819062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28—38169030
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职位表.xls(提取码:2gcs)
附件2:2023年眉山市聘任制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提取码:ulmz)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