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公职岗位考录(招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计划
2023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采取定编定岗方式计划考录297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具体考录计划和职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取得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二)其他符合我区考录报考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1.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乡村振兴专干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在藏工作且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含在藏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干部职工配偶及子女,驻藏部队现役军官、士官配偶及子女。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对于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七)具有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我区生源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职人员。
6.“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二)各招考职位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报考其他职位的,服务期须满1年且考核合格;报考“仅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服务期须满2年且考核合格。
(四)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乡村振兴专干等报考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为2月13日9:30—2月17日18: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 //hrss.xizang.gov.cn)。考生通过首页“西藏自治区2023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系统。
(三)报名有关事宜
1.笔试开考比例为3: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除外),考生按照所学专业改报其他职位。
2.报考人员对计划和职位信息表中有关职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要求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通过表中所留联系方式直接向招录机关咨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3月15日上午9:30起通过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指南》,熟悉报考流程,按照《报考指南》要求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下载并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须认真严肃选择报考职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仅限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西藏专项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乡村振兴专干等报考。
5.考生在下载准考证、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考务和技术服务电话解决。联系电话:0891-6328229。
6.本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