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年〕85号)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一支政治能力较强、队伍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全县各族群众的调解服务需求。经报请米林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应聘考试的方式对求职人员进行考核,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米林县司法局和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米林县委政法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数量及职位性质
计划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8人,属聘用制人员。其中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2人,卧龙镇2人,里龙乡2人,南伊乡2人,米林镇2人,扎绕乡2人,羌纳乡2人,丹娘乡2人,派镇2人,具体岗位招聘数量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缩减。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聘任、管理、使用、分配等由县司法局统一安排,应聘人员拒不服从工作分配去向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三、工作职责
(一)承办调解全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矛盾纠纷及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
(二)协助县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负责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了解、掌握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四)协调配合跨乡、县矛盾纠纷调解;
(五)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六)通过矛盾纠纷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七)做好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统筹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分裂;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西藏米林户籍,年龄在22周岁至45周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调解能力;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法律专业背景及社会心理学专业优先,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验或有调解特长、精通藏汉双语的应聘者优先);
5.自愿与米林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情形;
五、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合同工资(每人每月3500元,包含“三险”)。专职人民调解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六、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3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米林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米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一寸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3月11日-2023年3月15日,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县司法局统一制发,由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本人领取。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学位 | 毕业时间 |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现户籍 所在地 | ||||||||||||
现居住地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健康状况 | 婚姻状况 | |||||||||||
个人简历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 |||||||||
受过何种奖励或 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