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计划本批次招聘计划为66个岗位174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2023年丽水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编外用工)》(附件)。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履行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心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3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2月3日以后出生)。
4.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等问题;
5.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委培的人员;
6.户籍不限;
7.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应聘人员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9.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事项
1.专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对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2.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本单位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3日17:00止。分批次进行报名,第一批报名时间截止为2月8日;第二批次报名时间截止为3月15日;第三批次报名时间截止为4月20日,第四批次报名时间截止为6月13日。上一批次未招录完成的岗位顺延至下一批次,缺额相应岗位招聘情况在丽水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s://baba.xfshangan.cn/s/1045?action=main)公布。
2.报名方式:
(1)网上预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和以往行为负责,如提供虚假不实等材料且影响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