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品貌端正,身体健康,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具有文字写作及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六)台州市内生源在温岭市城区有居住条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8日—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打印填写应聘登记表1份,附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3、各职位人员报名若不足1:3人数的,该职位将酌情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
4、报名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2806室。
三、资格审查与考试录用
本单位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面试和业务笔试。
1、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畅通,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从高到低按1:2名额进入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以文字写作为主(质安人员笔试为专业知识和写作各50%)进行考试。
3、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和笔试按60%:4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
考试后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入体检政审程序,体检和政审
合格后方能录用为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临时工作人员。
五、薪酬待遇
1、正式录用后,与温岭市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期满后若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且受聘方表现较好的可续签用工合同。
2、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年工资、奖金、福利等总额为4.0万以上(具体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工资从优),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标准根据岗位按公司有关标准执行。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76-86111471。
报名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未尽事宜由招工方负责解释。
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2015年台州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计划表
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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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最近更新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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